|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辞书出版管理 | ||||||
| | ||||||
|
作者:bjguokan.com 来自:北京过刊网 时间:2004-10-30 | ||||||
|
近两年来,一些出版单位违反有关图书出版范围的规定,在不具备辞书编辑力量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出版各种辞书,严重扰乱了辞书出版秩序,致使辞书质量下降,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有意见。为保护读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辞书市场秩序,保障辞书出版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总署近日就辞书出版问题重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辞书出版管理。 通知中要求:辞书出版必须严格履行图书按专业分工出版的规定,尤其是单语或双语辞书(辞典)的出版。只有在出版范围中包括此类业务的出版单位才能出版,其他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超范围安排出版单语或双语辞书(辞典)。对违反规定的出版单位,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通知中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要立即对本地区超分工正在安排或已经出版的单语或双语类辞书要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出相应处理。已出版的辞书要一律暂停发行,并立即进行质量检查。质量合格的图书,在有关主管部门查验后,可将已印的辞书销售完毕,但不得重印或再版,对不合格的辞书,一律销毁;尚未出版的要撤销出版计划。检查结果于11月31日前将上报我署。中央级出版单位报主管部门和我署。具备辞书出版资格的出版单位,接通知后必须立即对本单位出版的辞书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各出版单位要在2004年11月31日前将检查结果报给相关部门。地方出版单位报省级新闻出版局,中央级出版单位直接报总署。各级出版行政部门要将辞书作为图书质量检查的重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辞书要坚决依法处理,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出版社,将取消其辞书出版资格。 | ||||||
| [关闭窗口] [大 中 小] [打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