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制!须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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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jguokan.com 来自:北京过刊网 时间:2004-1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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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出版单位的改制成为出版从业者的热点话题。文化产业的改革给出版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经营性的出版业从传统的事业单位转向出版企业,可以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获得解放。但是,任何改革都需要付出代价,转制过程中面临着产权关系的调整,不良资产和不良债务的剥离,人员安置和分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出版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出版业优惠的经济政策如何延续,出版社自身的无形资产在改制中如何体现等,所有这些,都是需要各方予以关注和思考的。 清产核资中需剥离的不良资产和不良债务如何剥离 在转制过程中,为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首先要对出版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于出版单位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不良资产、不良债务等,经批准允许核销,或转入资产管理公司予以剥离。然而对于核减资产承受能力较差的出版单位,如何真正剥离不良资产或变现债权等,在实践中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如何避免人才流失与出版单位核心竞争力的削弱 人才问题直接影响出版业的核心竞争力。2002年全国17000余人参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的出版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仅有6000余人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可见,我国出版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并非无懈可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改制后已经接近50岁或者55岁,在5年之内有可能退休的这一部分人,将以事业单位身份提前退休,还有改制后面临分流的人员,这些人员的离开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出版业内部懂编辑、懂经营、懂管理、懂市场(如出版社中拥有优质作者群的编辑人员、发行部门掌握销售渠道的销售人员,以及改制单位的管理人员)的人才流失,可能直接导致出版社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下降,各种潜在的竞争者将逐步公开化和合法化。 出版单位改制的相关政策如何进一步配套、稳定 关于出版业改制政策,国家和地方均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然而,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期,执行相应政策的能力或者出版单位得到的优惠政策是有差异的,这就希望我们对出版业改制政策有一个较为从容、宽裕的执行空间。 适时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方向是通过调整国有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实现企业出资主体的多元化,通过采取引进外部投资者的资金或转让股权来实现出资主体的多元化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为减少改制进程中的波折,充分考虑改制时间的提前量。在改制确定引进外部投资者的大方向之后,应积极接触潜在的战略投资者,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为改制后进入实质的接触和谈判铺平道路。 改制中如何准确体现出版社自身品牌 出版单位的出版、服务品牌就是出版社的无形资产,是出版社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改制中有关资产评估、量化、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过程中,应准确体现出版单位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方面之一。 改制后如何拓展出版单位的发展空间 在现有的出版体制下,出版单位均根据出版管理规定,在出版专业分工、出版地区限制等均有比较明确的规范。在改制后,作为出版企业如果要完全市场化运作,在发展空间上,应该思考如何形成新的专业特色,打破出版地域的限制,实行真正的公平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扩张。 如何应对完善出版市场运营机制 改制后的出版单位将面临开放的市场,规范的竞争机制。因教材和教辅市场的开放、出版物发行招标、印刷产品印刷招标,将使计划经济依赖性较强的出版社、新华书店、印刷企业面临更加残酷的市场竞争。因此,改革和完善市场运营机制是转制后面临的当务之急。 如何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出版单位改制必然面临如何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问题,由于出版单位目前在财务、管理和人事等制度很多方面都是按照事业单位来运作的,如何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大框架下逐步完善改制后的出版业管理制度,也是一个新课题。 出版业已实施的文化优惠经济政策如何延续 历年来出版业享受的一些优惠,诸如增值税的优惠税率,中小学教材、少儿读物、科技书等增值税先征后返,出版社及县以下新华书店所得税先征后返等等。在出版单位改制之后如何延续或适时取消,均将对我国出版业尤其是国有出版业的持续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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