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支“青年近卫军”同现图书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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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jguokan.com 来自:北京过刊网 时间:2005-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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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以来,有读者陆续反映市场上同时流通着译林出版社和人民文学出版社两个版本的俄罗斯文学名著《青年近卫军》。昨日,记者从译林出版社获悉,该社近日已正式向人民文学出版社发函,要求其就人文版《青年近卫军》涉嫌侵权一事进行处理。 人文社版权已过期 译林出版社于5月在“回望二战系列丛书”中出版了《青年近卫军》一书,然而不久即有读者反映,在人文版“名著名译插图本丛书”中也看到了该书,且是2005年5月最新印刷的。据译林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代理部主任张洪波介绍,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94年通过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与俄罗斯著作权协会签署了《青年近卫军》的版权合同,获得了《青年近卫军》中文简体字版的出版权。该合同到2002年9月29日到期,人文社没有续签合同,原合同中也没有版权自动顺延的规定,即可视为该社已放弃《青年近卫军》的版权。于是2005年4月12日,译林出版社通过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获得了该书中文简体字版权。人民文学出版社在版权过期的情况下继续出版发行《青年近卫军》侵犯了作者继承人的著作权以及译林出版社中文版的专有出版权。 人民文学出版社相关人士昨日接受采访时肯定了张洪波的说法,表示《青年近卫军》的版权合同在2002年到期以后,的确没有续签。由于当时版权一签8年,其间社内新老编辑工作交接,一时疏忽了版权到期日,但2002年以来《青年近卫军》的利润分配一直是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来运作的。 但人文社还补充道,在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将《青年近卫军》的中文版权卖给译林出版社之前,代理人应事先通知人文社。因为根据《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版权公约》,拥有原版权的出版社有优先出版该书的权利。如果人文社没有续签该书版权合同的意思,代理人自然可以把版权再代理给其他出版社。对此,张洪波认为人文社曲解了《伯尔尼版权公约》中相关条款的的含义,世界上任何一家版权公司都无义务通报合同到期情况,所谓优先权是在出版方主动续约的情况下才予以考虑的。 中俄相关各方发函追究此事 译林出版社社长章祖德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该社已向人民文学出版社正式发函,要求处理这起侵权行为,至于以何种方式处理,双方可以协商,但人文社至今未有任何反馈。另据张洪波介绍,法捷耶夫的继承人也已通过俄罗斯著作权协会授权中华版权代理公司处理此事,并同时向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函,希望总署能够协助处理。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也已正式向人文社发函,要求停印并赔偿经济损失,但目前同样没有得到回音。 据记者了解,人民文学出版社目前已收到来函,该社肯定不会再印《青年近卫军》一书。同时社里已专门就此事召开了会议,对工作上的疏忽进行了认真调查,并且引以为戒。有关负责人说,一旦再出现类似事件必将严肃惩处。《青年近卫军》侵权情况严重 除去人文社因不知版权到期而侵权外,张洪波还告诉记者,其实《青年近卫军》在中国的出版状况相当混乱,曾经侵权的出版社不止一家。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青年近卫军》还有两个侵权版本,一个是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世界名著宝库书系”之一,2003年2月印刷;另一个是北京出版社“世界少年文学精选丛书”之一,2005年1月印刷。记者到上海书城的网站和北京图书大厦的网站上搜索,这两本侵权图书赫然在列,有趣的是,两书在版权页上均标明“法捷耶夫著,某某改写”的字样。 据张洪波分析,两社这样做的用意是想躲避侵权嫌疑,但实际上,即使是改写本,也必须事先征得权利人同意,签订版权合同,否则同样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到截稿时为止,记者仍无法联系到愿对此事发表意见的上海人美社或北京出版社的相关人士。据悉,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即将采取行动追究这两家出版社的侵权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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